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发布 > 正文
新闻发布

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守护口腔安全“检察蓝”在行动

时间:2022-03-30 18:28:03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贾霞 点击数:

为切实加强口腔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规范牙科诊所的经营行为,守护群众口腔安全,2022年3月28日下午,肃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所有口腔诊所进行了集中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检查口腔诊所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情况,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二是检查口腔诊所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是否正规、是否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是否有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查验报告、进货台账等资料,确保票货一致;三是检查是否使用假劣药品以及未依法注册、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是否按照说明书要求储存药械,是否具备与所使用药械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




从检查结果来看,全县口腔诊所总体情况良好,抽查的药械产品购进渠道正规,储存环境符合说明书要求,产品均在有效期内。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家新开的口腔诊所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执业一个月,存在医疗安全隐患。




获取线索后,检察干警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与相关行政机关积极沟通,确认权责,经分析研判认为该诊所涉嫌损害众多患者合法权益,随即启动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下一步,肃北县检察院将在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后,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着力解决医疗卫生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及就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