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能动履行民事检察职能,以专项活动为引领,积极拓展办案范围,大胆探索办案模式,取得良好成效。至目前,受理支持起诉案件226件,支持起诉人数241人,涉案金额427.48万元。其中,涉农民工支持起诉案180件,涉及农民工213人,帮助追回劳动报酬211.72万元。
提高思想认识
持续强化专项引领


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是民事检察部门依法能动履职,保障民生、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也是民事检察服务中心大局的重要抓手。今年3月,甘肃省检察院安排部署支持起诉助力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专项活动后,酒泉市院高度重视,认真筹划,扎实推进,对专项活动进行了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进一步明确了办案范围、办案模式、办案程序。各基层院严格按照活动要求,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
注重工作合力
构建“检行联动”机

坚持能动履职,畅通司法救济渠道,探索建立民行一体化办案机制,倾力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酒泉市检察院与酒泉市人社局、酒泉市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开展农民工讨薪、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的工作机制》,该机制既规定了检察机关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我管”的范围和处理解决方式方法,也明确了行政机关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都管”的具体程序和协作路径。玉门市检察院与玉门市司法局会签了《关于民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的实施意见》,阿克塞县检察院与人社、公安、法院等9个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两级检察院推动形成了“检察+行政”办案合力,有效促进了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深层次治理。
强化办案力度
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积极拓展了办案范围。主动与消费者协会、交警部门、妇联、民政等部门对接联系,在以农民工为主要支持起诉对象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妇女、未成年、老年人、特定消费者、交通事故被侵权人的支持起诉力度;在劳务合同纠纷之外,重点加大对追索“三费”、人身侵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类型的办理力度。大胆探索了办案模式。用开放性工作思维探索办案模式,从传统单一的支持起诉,向“检察和解+支持起诉”、“检察和解+司法确认”、“法律援助+支持起诉”、“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复合型办案模式发展,创造性地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切实帮助弱势群体走出诉讼能力缺乏的困境。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支持起诉不是“替代”起诉,支持诉权而非诉求,办案过程中以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社会治理为目标,积极引导当事人依照诚实守信、公序良俗等法律原则和相关法律制度解决纠纷。深化推动综合治理。坚持深查一层、多行一步,对案件中发现的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其他问题,开展接续监督,依法发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用足用实检察监督职能。玉门市检察院针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向玉门市人社局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玉门市政府废止了《玉门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改革的意见(试行)》,并重新制定出台了农民工工资缴存管理办法,有力推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相关制度落地落实。
加强宣传总结
讲好“检察为农”故事

持续加大对农民工、妇女、未成年等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工作职能的宣传力度,坚持贯彻“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方法,推动形成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工作合力。积极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依托法院已设立的金融纠纷调解室(站)、诉前调解中心等,用足用活民事支持起诉、检察和解等办案模式,增强检察机关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肃州区检察院创新开展“检网融合”普法宣传活动,检察官带案进网格,促进矛盾多元化解,引导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依法讨薪,合理维权。
下一步,酒泉市检机关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对标对表人民群众在民生、民利和司法公平、社会正义等方面的检察司法需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将检察司法人文关怀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进一步彰显法治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