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坚持守正创新、争先进位,系统谋划、奋力推进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为甘肃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478人,不批准逮捕2800余人。共决定起诉10900余人。
(二)认罪认罚制度适用情况。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人数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0%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5%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7%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全省检察机关监督后公安机关立案130余件,监督撤案240余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014件次,监督采纳率为87%。
3.刑事抗诉率。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56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或发回重审46件,刑事抗诉采纳率72.9%。
4.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9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96.97%。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0件,检察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354件,对财产性判项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194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9人。
二、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2023年1至6月,全省民事检察部门以精准监督为指引,民事检察监督的力度和质效不断提升。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78件,提出监督意见143件,其中提出抗诉29件,民事抗诉改变率为90.63%,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3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75.22%。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31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5.24%。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42件,法院同期采纳率为92.76%。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104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1369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188件,同比上升35.46%。
三 、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9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件,提出检察建议2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行政裁判监督案件监督率为30.4%。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6件,法院采纳47件,提出检察建议采纳率82.76%。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共提出检察建议422件(含上期未回复数),法院及相关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137件。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13件,同比增加1.64倍。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041件,同比上升1.6%,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 356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2685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2804件,同比上升15.72%。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245件,同比上升81.48%,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99.6%。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53人,不批捕203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19人,不起诉129人。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72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388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综合履职181件,综合履职适用率21.7%。主动开展社会调查242次;对未成年人开展救助7人;开展一般预防961次,以法治进校园为主,法治讲座939次,法治巡讲389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信访工作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6731件。重复信访882件,同比下降19.38%,受理刑事赔偿申请同比下降71.4%。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司法救助359件,发放救助金272万元。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6781件。各级院检察长办理600件,占比为8.85%;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6181件,占比为91.15%。
入额院领导办理的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2919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12.63%;民事、行政检察类案件964件,占14.22%;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631件,占19.11%。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98人次。
八、关于服务中心大局的重要工作情况
(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2023年1至6月,起诉公共安全类犯罪案件170人,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侵犯人身安全、财产利益的暴力犯罪397人,恶势力犯罪21人。
(二)营商环境保护工作。
1.维护金融领域安全。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171人,起诉洗钱犯罪5人。对涉民企民行案件提出抗诉5件;提出再审74件。
2.企业合规案件办理情况。审批涉企合规案件46件。办理合规整改案件41件。
(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87人,同比上升40.69%。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1576件,诉前程序1448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起诉98件。
(四)知识产权犯罪工作
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4件46人,罪名主要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