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有机融合,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地方工作大局,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党建引领生态保护、社会治理和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有效深化“一院一品”建设,坚持“党建红”引领“检察蓝”,积极探索推进“党建+N”工作新模式,努力打造“红蓝相映·检润民心”特色党建服务新品牌。

聚焦民生热点,司法为民赢民心。不断拓宽案件办理新领域,主动开展关乎民生安全领域专项治理,在河湖保护、森林防火、食品安全、资源环境等方面加大办案力度,同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模式。由员额检察官与部门干警组成“公益诉讼”宣讲团,联合县域相关部门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公益诉讼”等活动,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了解和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内容,广泛收集线索,确保实现“公益为民,检察同行”的工作理念。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确保检察建议“落地有声”。针对废旧农膜回收、土地污染、种子安全及私屠乱宰等问题,联合相关行政机关进行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8件,行政机关全部采纳并整改。结合肃北县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活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10余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聚焦民生难点,化解矛盾暖民心。将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作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切入点,构建“党建+矛盾化解”特色工作机制,积极引导争议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劳动纠纷,使检察监督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依托开展专项领域整治工作,将检察工作融入党建实际,与劳动、法院、民政等相关行政单位建立协作共建机制,设立专项工作室、服务联络站等沟通服务平台,做到第一时间掌握线索,第一时间为民服务、为民司法,为弱势群体撑腰,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自2023年以来共办理支持民事起诉案件19件,涉案金额184.79万元;扎实开展护“薪”行动,成功为12名劳动者追回“辛苦钱”45.40万元;办理公民人身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件7件,帮助追回人身损害赔偿款139.38万元,在检察办案中努力践行“执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聚焦民生盼点,司法救助解民忧。坚持“察民情、听民难、解民忧”的服务宗旨,深入乡村、社区等场所,带案下访调查核实司法救助线索,让司法救助“助”在关键点。结合检察机关助推乡村振兴、救助困难群众等专项活动,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实行“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多元救助模式,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依职权及时救助,把因案增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纳入司法救助范围,让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同向发力,传递检察温情。通过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切实用法治保障民生福祉。结合办案定纷止争,促成12名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因案致贫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5000元。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作用,共接访群众来信来访20余件次,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促进涉检信访矛盾及时就地化解,未发生涉检上访案件。

聚焦民生重点,深耕普法育栋梁。积极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充分利用已建成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互动实践型法治教育”,采取接受中小学校法治教育预约的方式,针对学校不同法治需求,开展各类普法宣讲活动9次;主动与教育、团委、妇联等八部门签订《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机制实施意见》,为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提供了司法保障。积极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做附条件不起诉。扎实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场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4次。依托新建成的“未成年人一站式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新打造“肃雅”未检新品牌,共接待未成年人220余人次,开展未成年人心理疏导5场次,大力开展“主题党课+普法宣传”活动,多方位、多方式全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