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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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检察:“三举措”落实内部线索移交机制

时间:2024-12-24 11:21:3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今年以来,肃北县检察院深入落实《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完善线索统一,强化与各业务部门协作联动,一体推进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整合发展。

    一是加强模块学习,更新工作理念。案件管理部门积极组织业务部门干警利用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模块操作手册》,学透文件内容,注重学以致用,规范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上开展线索移送、办理等工作,并对模块运行情况、案卡填录情况进行管理监督。以内部线索移送规范化,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高检察监督能力。

    二是深化沟通协作,提升业务融合。案件管理部门加强案件受理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案件审核作用,提高主动发现意识,统筹发挥监督服务和协调职能,同时各业务部门树牢检察一体化履职理念,依托双向线索移送机制,相互配合,沟通协作,推进法律监督线索规范运行。

    三是建立线索反馈机制,协调推进一体化办案。为畅通内部线索移送机制,确保线索移送形成案件并及时办理,案件管理部门进行案件全流程监管,确保每一条线索都从移送、成案、办理上专人负责,及时动态反馈情况,有效提高业务发现和移送线索积极性、主动性,督促线索接收部门认真履职,有效避免有线索不移、收线索延办情况的出现。业务部严格限定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办理、反馈的工作时限,确保线索办理及时有效。同时业务部将移送、办理、反馈等流程列为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重点,对移送程序、办理时限、反馈情况以及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等开展监督,保障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范运行。今年以来,该院内部移送线索10条,成案率100%,进一步提升了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意识,形成了内外监督合力,提升了法律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