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深化为民司法的制度创新,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服务社会治理、提高法律监督质效等方面不断释放着司法温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工作要求,提高行政检察案件办理质效,11月9日,肃北县检察院就2起行政检察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检察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和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2起行政机关执法不规范案件的基本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充分阐述了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依据和行政机关需依法履行的职责。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就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并现场回答了听证员的提问。五位听证员独立发表听证意见,并集体评议。他们一致认为,相关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适用法条错误、提起行政诉讼时间和载明法院错误、超期作出行政处罚等问题,同意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希望通过公开听证这一形式,邀请各方参与检察听证,把问题摆在明处,把观点亮在桌面,以法为纲,以理动情,共同探讨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这项职责,更好地促进检察案件的监督实效。”肃北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魏晓军在主持听证会时对依法召开检察听证的目的意义如是说。
下一步,肃北县检察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检察为民理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监督办案中更好地为人民司法、让人民评判、受人民监督,做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检察公信力和人民群众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