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切实提升检察履职办案能力,加强对案件办理质量的监督管理,近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聚焦案件办理标准、案件管控、案件评价、内外协作、数字赋能五个方面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切实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
一是聚焦提高案件审查处理标准做到“四个不止于”。把“三个善于”融入案件办理中,深想一层、多做一步,树立不止于书面审查,要增强亲历性;不止于案件办结,更要定纷止争;不止于形式合法,更要实质公正;不止于办好个案,更要做好后半篇文章理念,以能动履职促进社会治理。
二是聚焦健全案件管控机制做到“三个强化”。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落实各类主体的办案和监督管理责任;强化案件专门管理,以“预警+提示+通知+通报”的多层次方式及时纠正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强化业务指标分析研判,及时发现业务运行的苗头性、趋势性、异常性、整体性问题,研究解决意见和措施,提升整体监督质效。
三是聚焦提升案件评价效果做到“三个深化”。深化案件质量评查,把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评价检察官办案业绩和履职能力的重要依据,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深化反向审视,对通过反向审视发现的问题,建立反向审视提醒函制度予以纠正。深化奖优罚劣,把办案质量与落实司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绩效考核结合起来,一体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
四是聚焦畅通内外衔接做到“两个优化”。优化内部“横向一体”履职机制,实行“一案多查”,实现“四大检察”融合办案;优化外部协同联动机制,推进“府检联动”,深化拓展“行政+检察”法治护航工作模式,不断规范检警协作机制,坚持法检工作交流会商机制,凝聚执法司法合力。
五是聚焦数字赋能升级做到“一个必须”。必须树立人人都是“数字检察官”理念。必须立足办案实际做到上架模型能用尽。坚持“从业务中来,到业务中去”,通过“成熟模型试用+自建模型研发”的方式,结合本院办案特点,通过数字赋能实现检察履职系统融合、综合集成,不断探索开辟大数据时代法律监督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