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阳光检务 > 正文
阳光检务

肃北检察:以“检察听证”助力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时间:2024-12-04 09:30:5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肃北检察院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为引领,在抓好检察听证“建、管、用”三部曲上下功夫,倾力构建“检察听证助力司法办案”的新模式,有效推动了检察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以“建”为基础,构筑“智囊”平台。该院坚持一手抓软件,一手抓硬件,着力推进建设听证员库和听证室,为检察听证助力司法办案筑牢平台支撑。一方面,根据“四大检察”全覆盖的听证工作要求,结合办案的实际需求、案件体量及案件类型特征,从全县不同行业、不同领域选聘了23名听证员,并组建听证员库,完善听证员选任、管理、奖惩、经费保障机制。聘任的23名听证员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教师、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基层一线代表,形成了既有普通民众,又有专业人才的检察听证力量,为检察办案借智“外脑”提供人才保障。另一方面,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建设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建成50平方米的标准化检察听证室,实现了听证直播、证据展示、听证数据汇总、同步录音录像等功能全覆盖,从硬件层面保障检察听证顺利开展。

二、以“管”为抓手,推动有效运转。该院构建“四项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事儿管人,确保检察听证与检察办案融合推进。一是建立抓落实工作机制。明确建立检察长主抓、分管副检察长牵头案管部门统筹各业务部门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案管部门作为听证工作联络机构,具体负责听证员的组织联系、沟通协调、意见反馈等工作,形成职责分工明确的落实体系二是建立听证工作规范机制。通过制定细则,进一步规范可以组织召开听证会的案件类型、听证员队伍结构、听证会参与人员构成及申请流程,对听证会会前准备、会中协调、会后反馈等各项工作进行细化,为顺畅有序开展听证工作提供明确指引。三是建立听证员履职档案记录制度。采取“一人一档,一事一记”管理方式,建立听证员履职档案,由案管部门负责更新信息,实施动态管理。档案全面记录听证员个人基本信息和履职情况,并作为听证员履职评价指标、调整听证员库、匹配听证案件的主要依据,促进了听证员认真履职,提升了检察听证质效。四是建立量化考核评价机制。将听证工作列入年度部门考核、检察官业绩考核重要内容,压实各业务条线、检察干警工作责任。

三、以“用”为重点,促进办案质效提升。该院充分发挥听证员库广泛性、专业化优势,根据办案的实际需求、案件类型特征,结合听证员擅长领域及意愿,因“案”制宜邀请相应的听证员参加检察听证工作。如,涉及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相关听证工,一般邀请具有矛盾调处经验、基层一线的听证员参与;涉及法律疑难复杂问题的案件听证工作,一般邀请法律专业、在行政机关工作的听证员参与;涉及金融、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专业知识案件,一般邀请技术专项型听证员参与。这样根据案件类型和办案需要精准匹配听证员参与听证办案,构建起检察人员“法律内行”和听证员“相关领域内行”的办案模式,有效解决了办案人员专业领域知识欠缺、执法思维狭隘、分析问题视角单一等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