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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检察机关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白皮书(基本情况)

时间:2022-07-19 22:10: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19年,甘肃省检察机关坚持“两聚焦一结合”(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并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惩治、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服务和保障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政治引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全省中心大局的职责所系,是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民生所盼。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增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案件办理,着力破局攻坚,持续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

围绕中心大局,出台“十项举措”。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主动把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置于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出台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协作机制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5月14日,组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领导参会并讲话,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立足检察职能,部署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祁连山生态环境检察监督、公益诉讼“回头看”等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惩治、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全方位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格局。一年来,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4件90人,提起公诉235件360人;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692件,提起公益诉讼142件。通过办案,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3500余亩,清理污染水域面积73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420余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6.9万平方米,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25.6万吨。金昌、兰州新区等地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天蓝蓝”绿水青山守护者检察公益诉讼品牌创建等专项活动,着力加大对当地水源、空气、土壤的保护力度。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省检察院、14个市(州)院和13个较大基层院均专设了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配强人员力量,为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与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联合会签的《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加强与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等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邀请具有专业知识的行政执法机关、科研院校人员为检察干警授课,与行政机关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共同勘查污染现场,为办理环境资源案件提供专业支持。不断强化硬件保障,成立了检察机关西北首家生态环境检测实验室,部分基层检察院根据办案实际,配备了无人机、勘验箱等办案设备,辅助案件调查取证,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将生态环保和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亮点工作来打造,积极派员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生态环境部联合举办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培训班,提升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