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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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

时间:2021-03-12 09:59: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312日上午,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大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利军主持会议,各内设部门负责人及全院干警参会。会议重点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和上级院关于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议精神,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于军忠宣读了《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段利军检察长指出,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院党组和全体检察干警要把握学习内容,坚持以史为镜、以史明志,科学把握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深刻铭记光辉历程、深刻认识伟大贡献、深刻感悟初心宗旨、系统掌握理论成果、学习传承伟大精神、深刻领会宝贵经验,以实际行动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会上,段利军检察长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牢记初心使命、在新发展阶段接续奋斗的必然要求,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以史为镜、以史明志,坚定信仰、强化自信,大力弘扬英模精神,营造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二要坚持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任务。要深刻领悟党的领导地位和坚强核心,从党史、检察史中汲取宝贵经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刻领悟党的理论成果和思想伟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刻领悟党的宗旨和初心使命,紧盯人民群众所急所盼所需,努力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彰显检察司法为民本质。三要注重学用结合,彰显党史学习教育实际成效。要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的学习、思想、工作之中,以学习教育促进工作开展、以工作业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效,要一体化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工作,让检察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实现政治、社会、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全院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