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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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办组织干警学习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

时间:2022-01-13 16:03:00 来源:第三检察部  作者:于文芳 点击数: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实施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提升案件信息公开质量,肃北县院案管办组织全体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书记员召开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会。在学习会上分管刑事检察业务的副检察长从修订背景和过程、基本思路、主要内容等方面对《《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做了详细的解读,并对后续学习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按照《规定》中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着力点,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隐私权。二是明确《规定》中进一步扩大检察机关案件信息的范围。增加了向社会发布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的规定,实现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办案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全覆盖。三是在努力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对于涉案人民群众隐私权的保护。四是明确对于检察机关的主要办案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数据信息,促进推动社会治理的数据信息、对社会具有警示意义的数据信息等能够集中反映检察机关工作情况的内容通过多种渠道、方式主动向社会发布。

 

参加学习的干警一致表示要不断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把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工作理念贯彻始终,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着力点,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引导人民群众遵法守法,推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社会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