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要闻 > 正文
本院要闻

肃北检察:深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共筑矿山安全生产防线

时间:2022-08-31 00:36:53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图布旦才让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积极发挥派驻马鬃山经开区检察服务中心职能职责,近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结合《肃北县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协同县应急、住建、公安、法院、马鬃山镇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开展了“百日专项整治”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



此次检查,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煤矿企业的监控调度室、采煤工作面、采场边坡、地面风机房等进行检查,重点围绕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建设矿山安全设施是否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是否在矿山工业广场醒目位置悬挂张贴举报奖励公告牌、是否按规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监督考核机制、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情况开展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检查组组织各煤矿企业的领导班子召开现场反馈会,责令立即按照“五落实”、“八定”要求组织整改。



下一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将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持续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走深走实,织密安全网,扎紧安全笼,为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长治久安提供检察力量,彰显检察担当,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