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检察是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将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通过网络表现出来,并在实践中充分、合理利用现有资源,使信息科技最终服务于检察工作,实现办公自动化、办案现代化。2022年以来,肃北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数字检察助力类案监督工作”的新模式新路径,不断探索类案监督机制,并从制度机制和办案措施上进行了实践,增强了法律监督的刚性。
一是转变理念,打破传统执法模式。以往办理的法律监督案件均为个案监督,就案办案,监督方式单一,监督力度弱,监督面窄,监督效果不明显,特别是在对民事执行程序上有瑕疵的个案进行监督时,存在监督与被监督的矛盾,被监督单位觉得检察机关有意挑刺、小题大作,不监督,又切实存在执行程序违法,造成个案监督显得苍白无力,而类案监督改变了上述监督存在的问题,提升了监督的力度和刚性。2022年,通过类案监督向肃北县法院发出民事执行程序违法检察建议4件,法院全部予以采纳并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依托数字检察现代化,不断增强监督刚性。2022年以来,依托数字检察,对同一单位、部门或司法行政机关的相同和类似的违法案件进行分类统一化办理,对集中反映被监督单位、部门相同案件中普遍存在的同类违法问题,充分利用类案监督的形式向被监督单位和部门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实现了集中整改、集中督促、集中回复,达到了“集中办理,治理一片”的目的,增强了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
三是多种形式并用,强化类案监督。一是充分利用数字检察,通过类案检索、案件解析、数据分析等形式,确认个案问题背后是否存在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对发现确有问题的线索集中采取类案监督的方式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二是采取公开审查、公开宣告等方式加强类案监督的社会知晓度和监督力度。2022年,民行部门对制发的类案检察建议12件全部公开向行政执法部门宣告送达,增强了类案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