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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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强化检律协作

时间:2023-02-22 17:40:42 来源:第三检察部  作者:潘永春 点击数:

近年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为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探索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事务的新途径,建立新型、健康、良性的协作关系,强化检律协作。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召开检律工作联席会,就刑事被害人、未成年人、经济困难犯罪嫌疑人等开展法律援助所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分析,并就实现法律援助的“专业化、全程化、深入化”,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等问题达成了共识。在办理刑事案件被害人严某某(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中,我院及时通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律师介入案件办理,探索开展控申、未检、法援联合帮扶工作,使未成年被害人得到最大可能的救助,为化解矛盾,促进社会治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是强化律师接待硬件建设。该院设立了专门律师接待室,由案管办专人负责,配备专门的电脑、打印机、彩色复印机、电话、高速扫描仪,方便律师、诉讼代理人查询、阅卷、复制卷宗材料。现肃北县院律师接待室已成为律师电子阅卷、案卷打印、会见的多功能、复合型功能区。

三是创新阅卷方式、提高律师阅卷效率。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电子卷宗三大系统,律师只要符合阅卷要求,相关证件齐全,案管办律师接待人员就可以根据律师需求即时为其提供现场阅卷或刻录光盘两项服务。如律师要求现场阅卷,则由接待人员将相关案件电子卷宗的查阅权限向律师开放,律师可以在专用的电脑上现场查阅电子卷宗;对于需要复制电子卷宗,则由接待人员通过系统将相关电子卷宗导出(卷宗加水印)并刻录成光盘交予律师。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要求,打通律师互联网阅卷“最后一公里”,肃北县院积极推进律师网上阅卷,实现了从“现场等待阅卷”到“网上便捷阅卷”的转变,律师阅卷由原来的“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特别在疫情期间,肃北县院案管办主动向律师介绍其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阅卷,并详细介绍了“12309中国检察网”律师在线阅卷的各种功能,协助律师完成注册账户、案件绑定申请、预约案件网上阅卷申请等步骤,在工作人员完成信息审核、案件电子卷宗推送、发送告知短信等一系列工作后,律师便可以自行下载电子卷宗进行阅卷,这一举措极大地方便了律师阅卷,节省了时间和交通成本。截至目前,已通过互联网向律师提供阅卷6次。

四是建立律师投诉机制。律师如发现案管接待员或案件承办人在接待过程中有任何阻碍、拒绝律师依法行使职业权利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经核查后,相关部门会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