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质增效,5月24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李晓静一行在酒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安明陪同下对肃北县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督导调研,调研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的方式进行,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岩主持会议。

会上,肃北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汇报了该院2023年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总体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推进思路。省院调研组对肃北县院的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基层院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及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的思路和举措,以及如何破解民商事案件监督难、如何更好开展“两法衔接”中反向衔接工作、如何提高公益诉讼办案质效等具体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省院调研组对民族地区基层检察院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和指导,并对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创新工作思路,充分认识到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发展前景,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增强司法公信力。二要统筹好各项工作,推动各项业务融合发展,加强与外部的沟通交流,积极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协作配合。三要注重总结和宣传,抓住重点和亮点工作,下大力度挖掘和培育典型案例。

肃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岩表示,本次调研为肃北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肃北县院会将此次调研成果运用到工作实际中,戒骄戒躁,继续保持良好工作态势,积极延伸检察触角,为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