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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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检察:“检察公益诉讼+水行政执法”,共护一方碧水

时间:2023-08-04 16:38:3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对水资源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推动新时代治水兴水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水行政执法职能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肃北县人民检察院、肃北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共同召开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座谈会。



会上,肃北县人民检察院与肃北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共同签署了《肃北县水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双方就近年来涉水领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座谈交流。水务部门负责人表示,水务部门和检察机关需要加强全面协作,加强执法司法联动,在水事违法行为多发领域、重点流域和敏感区域等,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共同维护水事秩序,提升治理水平。检察机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助力肃北治水兴水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肃北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优势,协力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共同推进肃北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机制落地见效。主动加强与水务部门沟通协作,借助水务部门的专业和技术优势进行办案协作,形成行政和检察合力,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是用好协作机制,推动顽症问题解决。要善用、会用、用好协作机制,有重点的选择涉水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特别是影响恶劣、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协作力度,推动解决“老大难”问题,共同维护水事秩序。三是打造特色品牌,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树立品牌意识,着力培育、打造、总结协作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及时提炼经验做法,积极加强宣传推介,形成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肃北特色”,不断提升协作机制的“附加值”,充分展示新时代肃北绿色发展的新常态、新形象、新作为,为肃北争先进位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