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推动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取得实效。近日,肃北县检察院深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马鬃山玉矿遗址对文物保护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利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勘察取证。

鬃山玉矿遗址是西北境内所见年代最早的一处古代玉矿遗址,于2007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发现,具有一定的文物保护和历史研究价值,2019年10月马鬃山玉矿遗址被列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2021年,肃北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掘古文化遗址案中发现,马鬃山玉矿遗址存在保护监管漏洞,相关行政部门在案发前一直未设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标识和警示标识,未在遗址周围架设监控设备,导致古文化遗址被盗掘。

文物保护,刻不容缓。肃北县检察院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及时制定马鬃山玉矿遗址保护方案。肃北县检察院在开展文物保护“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相关行政机关虽已在马鬃山玉矿遗址设立保护界碑和警示标识并架设部分电子监控设备,但仍然存在未按照整改要求做到监控全覆盖,社会公共利益处于持续受损中。

下一步,肃北县检察院将充分运用诉前检察建议和磋商、走访、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方式,共同分析研判马鬃山玉矿遗址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凝聚文物保护共识,留住文化根脉、守住文化之魂,为推进文物保护做出检察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