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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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12·4”宪法宣誓活动

时间:2023-12-04 16:46:21 来源:  作者:潘永春 点击数:

 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检察干警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激励检察干警强化履职担当,践行法治精神,展现肃北县检察院良好精神面貌,12月4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了以“法律维系社会,正义铸就和谐”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日活动。

 活动中,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岩领学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开展好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观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八五”普法工作各方面;二是要立足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的法治素养,突出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三是要加强检察法治文化建设,培养干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营造自觉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检察法治文化环境。最后,检察长朱岩带领全院干警进行了宪法宣誓,集体演唱了《国歌》。


 此次活动弘扬了宪法精神,在全院干警中营造了崇尚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下一步,肃北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主题教育的开展,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不负时代、不负人民,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升干警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为营造和谐“法治肃北”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