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聿云暮,踵事增华。2023年,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坚持“稳中有进 进而有为”的总基调,秉承甘做“石榴籽”、愿为“满天星”的干事情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今年来,县人民检察院被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被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授予法律监督提升年“优秀奖”;被县禁毒委员会授予禁毒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妇女联合会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夯实理论武装,筑牢信仰之基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学习形式,强化政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筑牢检察干警思想防线,推动理论武装持续走深走实。

二、聚焦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大局
今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突出重点,以监督为抓手,靶向精准,以检察建议为手段,督促整改,将公益诉讼工作、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等有机结合,多措并举深入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一是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批准逮捕严重危害社会类案件3件3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3件61人,依法提起公诉19件32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参与“平安肃北建设,促成刑事和解6件12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等专项工作。

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共走访企业60余人次,开展法治进企业15场次。充分发挥马鬃山“检察服务中心”职能,对一家涉案企业启动合规审查制度,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合规有序经营。联合县应急管理、公安等相关单位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10余次,打造了“小检察室有大作为”的工作亮点。

三是建立协作机制,促进多赢共赢。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件,其中环境资源领域11件,食品药品领域2件,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3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7件。联合文旅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推进肃北文物保护联动工作机制》;积极落实河长制,与水务局签署了《肃北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

三、严格公正司法,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检察专项行动,确保检察建议“落地有声”。针对在废旧农膜回收、土地污染及种子安全督查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8件,全力护航“三农”安全。联合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开展食药品安全督查检查8次,确保群众“药瓶子安全”“舌尖上的安全”。

二是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7件,涉案金额186.97万元。开展护“薪”行动,成功为12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45.38万元;办理公民人身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件7件,帮助追回人身损害赔偿款139.38万元;开展司法救助,为被侵害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通过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切实用法治保障民生福祉。

三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联合相关部门签订《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机制实施意见》,为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提供司法保障。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次,受教育师生800余人。依托建成的未成年人一站式法治教育基地和“肃雅”工作室,为300多名在校学生提供法治宣传,为20多名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

四、加强队伍建设,淬炼检察铁军
选派干警到杭州、厦门、重庆等发达地区进行专项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80%。积极鼓励年轻干警参加继续教育和司法考试,激励年轻干警不断增强担当意识、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本领能力,立足自身岗位职责,用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为肃北县域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将铭记职责所在、使命所系,进一步谋在深处、虑在细处、抓在要处,持续在岗位上“深耕细作”,凝神聚力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肃北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