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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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检察:以公益诉讼高质效履职 擦亮民生幸福底色

时间:2024-01-24 11:22:25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杨晶 点击数:

2023年,肃北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战略目标聚焦生态环保、文物保护、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忠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迈出高质量发展的新步伐。

护航农业生态安全,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聚焦农业安全,推进种业振兴,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完成辖区种子销售备案工作,当好春耕春播的守护者,推动农资市场走绿色健康发展之路。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针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农药监管职责的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规范农资市场,切实解决农民急难愁盼问题,服务保障农业生产。推动治理影响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的废旧农膜“白色污染”问题,监督行政机关治理修复被污染土壤2000余亩,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健全检察协作机制,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积极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安排部署,会同敦煌市、阿克塞县、祁连山林区检察院共同制定《关于建立盐池湾、西湖、安南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实现酒泉、林区两市四地跨区域公益检察协作,凝聚跨区域协作合力。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联合水务部门签署《肃北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共同构筑依法治水检察屏障。依托上述机制摸排发现环资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主动纠正违法,积极履行职责,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压实责任主动担当,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家底。不断增强“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主动转变理念、不断夯实举措、创新工作方法,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督促行政机关积极作为,发出检察建议10件,追回矿山企业欠缴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61万元。灵活运用圆桌会议、联席会议、磋商会、签订协作机制等方式,采用“公益诉讼+行政检察”一体化检察办案模式,切实将检察建议的刚性落到实处,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建言献策跟踪问效,织密文物保护法治之网。针对全县文物案件高发、频发现状,立足检察工作实际,调动文物主管部门监管积极性、履职能动性,向县委、县人大就文物保护检察监督工进行专题报告,得到县委、县人大的充分肯定。县委、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对检察机关进行积极回应,成功构建起“党政领导、文化主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针对文物主管部门在马鬃山玉矿遗址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监管漏洞,及时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推动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积极整改,完善马鬃山玉矿遗址保护方案。联合八部门制定《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进肃北文物保护联动工作机制》,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调查协作、日常联络、诉讼衔接、宣传教育等方面达成共识,“部门联动、打防结合”的文物保护工作格局逐步构建。

能动履职精准监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聘请县属相关行政部门5名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弥补检察人员在专业领域案件中的短板弱项。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保护力度,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共摸排发现食药安全领域线索2件,立案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推动整治辖区私屠乱宰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步,肃北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围绕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期盼和社会治理需要,不断提升工作精准化、规范化水平,以生动检察实践释放公益诉讼高质量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