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档案科科长于某涉嫌受贿一案,由肃北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肃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肃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于某享有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肃北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于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服务交易系统软件运维、公共资源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接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