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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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4-03-29 16:38:32 来源:办公室  作者:段丞 点击数:

3月29日上午,肃北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肃北县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岩汇报了近年来全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报告全面回顾了近几年肃北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从“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检察责任担当;强化办案中心,提升未检司法办案质效;充分履行职责,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三个方面全面汇报了未成年人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并就当前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不足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作了详细汇报。

报告指出,肃北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要求,认真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为抓手,创新打造“肃雅”未检新品牌,切实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职责,不断探索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和模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与会代表审议时,充分肯定了肃北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指出,肃北县检察院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团队的建立,提升综合保护能力,研究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动肃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发展。积极借助“肃雅”未检工作室,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和心理疏导,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下一步,肃北县检察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立足检察职能,携手各方,共同扛起党和人民、宪法和法律赋予“守护明天”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认真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努力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