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宗旨,提高司法救助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公开和检察温度。5月15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就杜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活动并发表意见。

肃北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结合本案,就开展司法救助的法律政策规定向人民监督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对申请人杜某某开展司法救助的必要性进行了说明。人民监督员就检察机关如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帮助被救助人脱离困境,发表了务实中肯的意见建议,她表示,该案办理是县检察院扛牢检察担当、高质量履职的重要体现,人民情怀和专业精神贯穿办案全过程,向被救助人传递执法为民的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同时也希望县检察院持续扎实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确保应救尽救、能救尽救。

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的重要体现。县检察院将继续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不断完善多元救助渠道,把检察温度传递给更多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彰显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