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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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检察:“点、线、面、体、四维驱动”助推人民监督员制度见行见效

时间:2024-06-28 11:35:13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宋佳 点击数:

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相关要求,肃北县人民检察院秉持“监督者更应自觉接受监督”理念,统筹用好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和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双核”驱动,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近日,肃北县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斯某某涉嫌盗窃案进行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工作。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及拟作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听取了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查阅案件材料后,表示同意对犯罪嫌疑人斯某某变更强制措施。

近年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多种途径探索,不断规范司法办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提升了检察执法公信力,充分体现了司法温情。

一是夯实制度执行着力点”,以管促干提升履责力度。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对照《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十种监督方式”,制定了该院《2024年人民监督员工作安排》,通过台账式管理、节点式推进、季度式通报,构建起主体明确、责任清晰、履责有力的责任体系和落实机制。今年以来,人民监督员提出监督意见12条,均被肃北县检察院采纳,切实做到意见落实完毕后三日内反馈。

二是延伸司法为民连结线”,紧密联系以开放促参与。紧系“检察+人大+政协+人民监督员”四位一体密切连接线,以深化检务公开为抓手,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座谈会、检察开放日活动,着力打造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形象,切实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在磋商交流中实现与公众的良性互动,增强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认同,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三是拓宽监督效能实践面”,促轻罪治理提质增效。主动适应轻罪治理新态势,充分发挥检民协作、监督制约和多元治理等机制作用,邀请职业身份为执业律师、企业负责人的人民监督员参与盗窃罪、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等轻罪案件不起诉公开听证活动。在创新案件办理模式中畅通民众参与渠道,以轻微刑事“小”案听证成就“大”法治公开课,让公平正义真正可听、可看、可感,彰显了监督方式有态度、监督运用有深度、监督治理有力度。

四是构建监督全覆盖多面体”,凝聚检民合作共赢点。将人民监督员活动纳入检察办案各个环节,搭建更加广泛的对话平台,不断拓宽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的广度、深度,形成人民监督员“全面参与、多元监督”的工作格局,实现“四大检察”多面体全覆盖。以“专业知识+法律监督”的形式,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审阅,就办案程序、事实认定、评查情况和评查认定等多方面提出实质性意见,变“被动接受”为“主动纳谏”,凝聚起内外监督合力,推动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今后,肃北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系,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等活动,建立有效外部监督机制,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监督权,强化司法公信力、透明度,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