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吸取教训,不再贪图小利,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近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作拟相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主持人介绍了召开听证会的目的、意义及听证事项,宣读了听证纪律。承办检察官全面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内容,重点在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方面阐释了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员结合犯罪情节、犯罪动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况进行认真研讨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听证会后,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训诫和法治教育,让被不起诉人明白“不起诉”不等于“不违法”,告诫其刑事违法、社会危害性及应当吸取的教训。犯罪嫌疑人对自身违法行为表达了深深的忏悔,并表示会珍惜法律给予自己改过自新的机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将以自己的案例教育身边人遵纪守法。
今后,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坚持“轻罪不轻视、小案不小办”,一体化推进轻罪案件治罪与治理并重,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同时,积极探索轻罪检察听证工作体系,通过召开公开听证的方式为轻罪案件各方搭建起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释放检察听证轻罪治理效能,确保公平公正以更直观、更透明的方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