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案管职能,以严、细、实的内部监督不断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力度,共发出书面流程监控8件,口头流程监控13件,推动案件质效不断提升。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监督职责。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流程监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定期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对各类案件在案卡填录、办案规范、文书制作等方面监督审查要点的掌握,着力提升履职能力。严格落实专人负责制度,以案管部门为中心,各业务部门为支撑,设置流程监控专员,对案件流程开展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承办人有效整改。
二是强化监控范围,实现全面监控。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将各类案件从案件受理至办结的各环节全部纳入监控范围,通过“智能软件+人工核查”方式,优化流程监控模式,不断提高流程监控效率。对监控中发现的系统操作不规范、案卡填录有误、文书制作瑕疵、办案期限过长等问题,及时向案件承办人口头提醒或制发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确保问题发现到位、通知到位、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监督重点,构建多元监督。坚持程序监督与实体监督并重,关注重点办案节点,及时提醒纠正数据填录失真、文书回传不及时、涉案财物未随案移交、办案期限过长等问题,实现案件监督管理全过程覆盖。做好“数据+程序+案件质量评查”融合履职,把流程监控与业务数据质量分析、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结合起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及时发现并深入分析在司法办案各环节遇到的问题,督促整改纠正。
四是强化监督措施,夯实监控质效。遵循“依法有序、过程留痕、预警为先、监督有力”的原则,完善常态化流程监控预警、提醒和定期通报制度,有针对性地监督纠正案件办结前存在的问题。对于多次口头提示不整改等问题,及时制发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对逾期未回复整改的,发出黄色预警并予以通报,并将流程监控纳入专项检务督察范围,定期开展流程监控专项检务督察,督促案件承办人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推动流程监控实质化。
五是强化整改提升,提高办案质效。以整改质效提升为目标,做好流程监控“后半篇文章”。针对常见多发的系统应用、案卡填录等常见多发问题,做好分析研判,通过月通报形式,全面总结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具体改进方案,并对趋势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供承办检察官参考借鉴。加强化沟通交流,就流程监控中存在的办案问题症结、整改建议、管理薄弱环节等疑难问题与业务部门共同分析研究、沟通交流,形成流程监控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