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肃北县检察院因地制宜制定破局之策,在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中深入实践“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数字检察之路,大力拓展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法、完善监督机制,形成了全域财产刑执行数字检察集群突进的局面,有效提升了财产刑执行监督质效。
一是以个案监督为突破口,拓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新领域。肃北县检察院在日常监督中发现,法院在执行财产刑时通常仅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和存款证券进行查询,未查询到可执行财产的,往往以“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为由终结本次执行,财产刑执行到位率偏低。对此,肃北县检察院延伸监督职能,从个案监督入手,多渠道挖掘可供执行的财产来源,督促人民法院将取保候审保证金、民事案件执行款等个人财产纳入财产刑执行的范畴,有效促进了财产刑案件执行到位率。
二是以类案监督为抓手,释放财产刑执行监督新势能。肃北县检察院贯彻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在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中,以个案办理为突破口着力推进类案监督,通过打通数据壁垒,构建应用场景,把个案办理经验转化为数据比对规则,将从公检法司和相关行政部门归集的海量数据进行碰撞、筛查,批量获取财产刑执行监督线索并督促纠正,充分释放了数字赋能监督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实现财产刑执行监督效果最大化
三是以促进治理为目标,建立财产刑执行数字检察长效机制。肃北县检察院在类案监督的基础上,以促进系统治理为目标,把日常监督工作与构建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逐步建立完善各类财产刑执行和检察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完善办案程序、拓展监督范围,有力推进了财产刑执行规范化和检察监督精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