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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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肃北县检察院两起案件入选全省检察公益诉讼高质效案件

时间:2025-01-02 11:29:3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甘肃省检察院通报2024年全省检察公益诉讼高质效案件第二轮评选结果,肃北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履行民间借贷案件利息部分个人所得税征收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和“督促履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

  2024年10月,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内4个建设工程项目已建成完工,但未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造成国有财产流失,相关行政单位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的情形。承办检察官向相关主管部门调取了生产建设项目资料以及水土保持补偿费核算资料、向税务机关核实该生产建设项目是否已经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询问相关建设项目负责人的方式对相关线索进行了调查。经过检察机关督促整改,追回水土保持补偿费32万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是运用经济手段调节生产建设项目活动、防治水土流失的重要措施,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有效控制人类活动导致的水土流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及时排查水土保持补偿费漏缴漏征的“漏网之鱼”,确保专款专项费用及时征收入库,保证水土保持措施“有米下锅”。

  2024年11月,该院调取了法院近三年来民间借贷执行案件信息,以“执行完毕”“终结执行”为关键词,筛选出已实际执行到位的案件5条。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大于申请执行标的额的规则,筛选出已取得利息收入的案件5条。通过向税务机关查询得知,其未开展过民间借贷执行案件利息部分个人所得税征缴工作,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对国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个人所得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对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检察机关通过创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公益诉讼线索,督促税务机关及时征收民间借贷执行案件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助力检察机关与法院、税务机关会签相关协作机制堵塞税收征收漏洞,有效避免国有财产的流失。

  “两案的办理是我院认真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又一生动实践。”肃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于志国表示,将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严格按照“可诉性”“精准性”“规范性”的办案标准,脚踏实地办理精品案件,着力提升监督质效,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