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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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协作合力 护航平等就业——肃北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妇联签订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协作机制

时间:2026-02-05 17:46:3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破解妇女平等就业领域存在的性别歧视、权益侵害等突出问题近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妇女联合会签订《关于建立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机制》),构建“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协同发力的妇女就业权益保障新格局,为县域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聚焦核心痛点,明确协作目标《机制》立足县域就业市场实际,针对用人单位招聘中设置“限男性”“男性优先”等显性歧视、以“已婚已育”为隐性门槛等违法情形,以及网络招聘平台监管缺位、妇女维权渠道不畅等治理难点,明确双方协作核心目标通过整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与妇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实现线索互通、资源共享、办案协同、宣传联动,推动形成源头预防、过程监管、事后追责的全链条保护体系,依法惩治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的违法行为,促进用人单位规范用工,提升妇女就业获得感与安全感。

健全六大机制,筑牢协作根基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双方明确指定专门部门及联络人,建立“季度会商+日常沟通”工作模式重点通报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护工作进展、分析典型案例、研究解决协作中的新问题日常通过线上平台实时对接,确保信息传递高效畅通,实现“小事快办、大事共商”。建立全渠道线索移送机制依托12338妇女维权热线、基层妇联组织排查等渠道全面收集就业性别歧视、女职工权益受损等公益损害线索,并明确线索移送标准、时限及反馈要求,对发现的侵害不特定多数妇女就业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实行双向移送、闭环管理,确保线索“不遗漏、快处置”。建立专业化办案协作机制检察机关在办理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时,可邀请妇联协助开展社会调查、走访受害妇女、核实用工情况提供专业支持参与公开听证、整改成效评估等工作,增强办案的社会认可度。建立全方位信息共享机制检察机关定期向妇联通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数据、典型案例及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妇联向检察机关共享县域妇女就业状况调研数据、用人单位用工投诉记录、弱势群体就业帮扶信息等,为检察机关精准监督提供数据支撑,实现“信息互通、靶向发力”。建立联合宣传普法机制双方围绕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护主题,联合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发放宣传手册、举办法律讲座等形式,向用人单位解读平等用工法律义务,向妇女群体普及维权途径与法律知识,引导用人单位规范招聘行为,提升妇女依法维权意识。建立长效化整改跟踪机制妇联发挥基层组织优势,跟踪了解用人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收集妇女群体反馈意见;检察机关结合妇联反馈信息,通过“回头看”“随机抽查”等方式,监督整改措施落地见效,防止问题反弹,推动个案整改上升为行业治理、源头治理。

强化协同发力,彰显协作价值此次协作机制的签订,是深化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护从“单一监督”向“多元协同”转变。通过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的职能互补、优势叠加,将有效破解就业性别歧视发现难、取证难、监管难等问题,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倒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同时,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将进一步营造男女平等、公平就业的社会氛围,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巾帼力量。

下一步,双方将严格落实《机制》要求,尽快开展联合排查、普法宣传等工作,及时办理一批典型案件,以实际成效护航妇女平等就业权益,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位女性就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