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紧扣“保护、教育、管束”工作目标,全面履行“捕、诉、监、防、教”职能,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肃雅”未检工作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优质品牌,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甘肃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刊发30余次,品牌影响力与司法保护质效同步提升。
一、坚守司法主业,从严规范办案,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坚实屏障
坚持“涉未成年人案件无小案”工作理念,统筹惩治侵害犯罪与教育挽救,实现司法力度与温度有机统一。严格规范办案流程,守住案件质量底线。办理涉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5件8人,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制度,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率100%,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8次,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覆盖。落实从宽司法政策,精准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罪行轻微、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作出附条件不起诉2件3人、相对不起诉2件3人、证据不足不起诉1件1人,并全部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创新异地帮教模式,破解跨区域保护难题。与河南省、辽宁省两地检察机关签署异地协作监督考察协议,对2名未成年人开展跨区域联合帮教。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定期回访、动态跟踪管控实现帮教全覆盖,有效解决地域限制带来的帮教盲区。强化监护监督干预,压实家庭保护主体责任。针对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失、监护不力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社会调查,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7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0余次,通过释法说理、责令整改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抚养、教育、监管职责,筑牢家庭保护防线。深化支持起诉履职,破解未成年人现实困境。坚持“一案十查”工作机制,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同步深挖民事侵权线索,精准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件,帮助未成年人追回赔偿款、抚养费、草原生态补助资金共计20万余元,解决未成年人急难愁盼问题,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相关案例入选最高检《检察业务管理指导与参考》。


二、深化协同共治,凝聚保护合力,构建全方位综合司法保护格局
立足县域实际,以“检察+N”模式推动“六位一体”保护体系落地见效。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推动溯源综合治理。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领域行政履职薄弱环节,针对商户未落实禁售烟酒提示等问题,制发行政检察建议1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开展行政处罚与全面整改落实,筑牢未成年人消费安全防线。激活公益诉讼效能,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开展“未检+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聚焦校园周边酒吧、自助棋牌室、超市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安全隐患,联合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20余次,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份,督促相关部门长效管控,净化校园周边成长环境。创新牧区工作机制,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常态化开展牧农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摸排走访,创新构建“奶茶议事+牧区听证+蒙古包释法”特色工作机制,召开“马背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将司法服务延伸至草原一线、蒙古包内,形成独具民族地区特色的保护模式。健全长效联动机制,凝聚全域保护合力。牵头与民政、妇联、团委等8部门会签《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机制实施意见》,建立线索移送、联合帮扶、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机制。联合多部门搭建困境儿童关怀平台,通过司法救助、物资帮扶、心理疏导,实现“一次救助”向“长期关怀”延伸。


三、聚焦源头预防,创新普法模式,构建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强未检阵地平台,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建成全县首个集法治教育、心理疏导、观护帮教、一站式办案于一体的“肃雅”未检工作室暨法治教育基地。依托阵地开展困境儿童摸排、来访接待、观护帮教、观摩学习等工作100余次,累计接待师生、群众2200余人次,打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固定课堂”和综合服务平台。压实法治副校长责任,实现校园普法全覆盖。选派4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实现院领导至一般干警普法责任全落实。围绕青少年犯罪预防、校园欺凌防治、网络安全等主题,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20场次,受教育师生1900余人次,提供现场法律咨询90余次,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全覆盖。创新沉浸式普法形式,提升宣教实际成效。在六一儿童节、寒暑假、开学季等关键节点,开展检察开放日10余次,组织学生走进办案区、听证室,通过情景模拟、公开听证等沉浸式体验,让未成年人直观感受司法程序。联合县法院、县中学开展模拟法庭活动4次,用“身边案”解读“法理情”,其中模拟听证做法被甘肃省“法治伴你行”栏目推广。搭建宣教联盟平台,整合资源靶向普法。牵头与县委政法委、法院等部门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宣教联盟,整合法治、安全、心理健康教育资源,聚焦性侵害预防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题宣讲6场,覆盖师生600余人次,构建起多方参与、同向发力的普法新格局。抓实校园安全督导,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持续深化“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每学期开学季联合多部门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职员工入职查询等专项督查,全覆盖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健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压实学校、教职工主体责任,守护未成年人在校安全。


下一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擦亮“肃雅”未检品牌,深耕民族地区特色实践,深化未成年人“双向保护”与全链条救助,不断优化法治宣教模式,着力夯实队伍建设,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