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案件发布 > 正文
案件发布

肃北县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李某良、李某善盗窃案获有罪判决

时间:2021-12-24 11:18:2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肃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李某良、李某善盗窃案获有罪判决,被告人李某良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李某善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