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院概况
本院简介
本院领导
机构设置
检委会成员信息
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
联系方式
新闻发布
阳光检务
检务公开
案件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决算预算
检察专项报告
政府采购情况
12309服务中心
队伍建设
检察文化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案件发布
> 正文
案件发布
案件发布
肃北县检察院依法对沈某某、王某某、董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作支持起诉决定
时间:2023-04-13 09:39:5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肃北县检察院依法对沈某某、王某某、董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作出支持起诉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肃北县检察院依法对文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作支持起诉决定
下一篇:
肃北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杨某某、方某某等10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案获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