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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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检察院“四个紧盯” 让公益诉讼“落地有声”

时间:2022-12-19 17:37:29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贾 霞 点击数:

2022年,肃北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保护职能,统筹协调专项监督与整体工作,抓重点、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持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紧盯中心大局,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该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安排部署,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的重点,联系11家行政单位召开“发挥检察职能 守护绿水青山”检察公益诉讼联席会,会同六家行政机关共同制定《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进肃北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全年共摸排环境资源领域案件线索14件,立案1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针对肃北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硫酸盐指标超标长期未解决的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具有监管职责的多个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依法履行饮用监管职责,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彰显了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责任担当。针对影响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的废旧农膜“白色污染”,监督行政机关治理修复被污染土壤80余亩,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美丽乡村建设。针对五个庙公益林管护不到位问题,监督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制订补植方案,为绿色肃北提供检察力量。

二是紧盯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2年,该院以食品药品安全法律监督专项为契机,坚持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作为公益诉讼检察的重点亮点工作,全力护航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该院聘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名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弥补检察人员在专业领域案件中的短板弱项;多次主动走访县域内各大商超、餐馆、药店、中小学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全年共摸排发现食药安全领域线索10件,立案10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进一步推动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三是紧盯“两国”领域,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该院严格按照省、市院关于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主动转变理念、不断夯实举措、创新工作方法,聚焦聚力抓紧抓好线索摸排和案件办理。针对矿山企业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未缴纳,造成国有流失的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督促收回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5.75万元。针对砂石场违法占用草原、土地等现象,通过召开圆桌会议、联席会议、磋商会、签协作机制等方式,运用“公益诉讼+行政检察”一体化检察办案模式,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完成回填采坑67369.7m³、拆除彩钢房及破碎台2228㎡,渣堆就地平整8973m³、清运建筑垃圾167m³、采坑边坡削坡修整8421m³、设置警示牌13块,切实将检察建议的“刚性”落到实处,实现了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紧盯新型领域,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该院全力拓展公益诉讼案源,结合全省“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针对县城城区窖井盖缺失、破损、塌陷、突起、松动、错位等影响群众安全通行的隐患,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排查各类窨井盖2424个,更换隐患窨井盖13个,加装36个,加固13个,全面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护航群众出行安全。针对县幼儿园两侧50米范围内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路口无交通警示标志警示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督促行政机关发挥各方力量,协同共治,通过对制发的检察建议持续跟踪回访,达到了预期效果,实现了长治长效,促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