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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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开展“庭审观摩·警示教育”活动

时间:2022-09-02 01:25:54 来源:第三检察部  作者:潘永春 点击数:

9月1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纪委监委、肃北县人民法院在敦煌市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开展“庭审观摩·警示教育”活动,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属部门财会人员及部分纪检、政法干警近30人旁听一起由肃北县监委调查终结、肃北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肃北县人民法院一审的常某某涉嫌犯挪用公款罪一案。



此次庭审案件,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以案释法、以案说纪,庭审中清晰展现了一名基层部门财会职工如何身陷网络博彩不能自拔,利用职务便利肆意挪用单位公款,最终堕落成一名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分子的过程。庭审过程节奏紧凑、规范高效,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在法庭辩论阶段,肃北县检察院公诉人结合本案向在场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强调要深刻认识常某某严重违纪违法犯罪案件的警示教育意义,并引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要让每一位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抓’的道理”,告诫每一位党员干部职工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全面深入贯彻从严治党管党的方针政策,筑牢扎紧公权力的监督制约的笼子,不断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

通过开展“庭审观摩·警示教育”活动让在场的党员干部和单位财会人员切身感受到一次真实的法律审判和“零距离”的警示教育 ,真正达到以纪护法、以案释法、以法析案、以审促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