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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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创稳·铸忠诚警魂】加强协作配合 共护绿水青山——肃北县检察院应邀参观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时间:2023-06-09 20:15:10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杨晶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实落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增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更好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6月9日,肃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岩带领班子成员应邀参观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生态展厅,并召开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座谈会。



会上,检察机关与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就如何做好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交流座谈。检察长朱岩介绍了近年来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办理涉自然保护区的相关案件、“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建设情况、操作流程和运行情况。围绕案件发现难、打击难、取证难、监管难、移送难等问题进行探讨,并就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和信息资源共享、重大情况通报、案件办理协作等工作机制、共同担负起全面推进保护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责任达成共识。

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主动吸纳一线执法办案人员担任公益诉讼志愿者,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与行业监督协同开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持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力举措,并将积极组织推荐一线执法办案人员参加“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活动,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不断提高线索填报质量,加强协作配合,协同推动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下一步,肃北县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环保优先战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与环境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常态化办案机制,在办案实践中积极回应法治需求,在守护青山绿水中诠释“检察担当”,为建设天蓝、水清、山绿、景美、生态和谐的肃北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