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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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院组织干警学习 《刑法修正案(十一)》

时间:2021-03-05 11:17: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于202131日实施。近日,为进一步深入理解、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提升干警业务水平,确保办案质量,肃北县院组织全体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书记员召开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学习会。在学习会上分管刑事检察业务的副检察长从立法考量、修改内容、以及对司法实务的影响等四个方面对《刑法修正案(十一)》做了详细的解读,并对后续学习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

一要将学习《刑法修正案(十一)》作为近期业务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内容要旨,着重对本次修正案涉及调整的刑事责任年龄、严惩金融乱象、惩治高空抛物、打击冒名顶替等内容进行系统学习,确保学懂弄通、熟练掌握,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要结合刑法修改的背景和意义深入理解《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精神实质;二要逐字逐句学习《刑法修正案(十一)》,学深学透,吃透具体规定及其内涵;三要结合实践,以案释法,以法析案,做到学思结合,学以致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及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后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统一法律认识,推动公正司法。

参加学习的干警一致表示要不断学习《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相关规定,弄清立法原意,弄清立法原意,认真吃透每一条法律条文的实质和内涵,准确贯彻实施,确保办案质量,将理论学习融入到工作办案中,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为高质量办案打下坚实基础,并以此为契机推动该院刑事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