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将案件流程监控作为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实现案件流程监控全覆盖、全程化、实质化。今年以来共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8份,口头提示12件次,向办案部门反馈各种不规范情形70余件次,帮助解决规范运行操作问题40件次,积极助力办案工作提质增效。
一、守牢“三道关口”,实现流程监控全覆盖。一是细化受案审核,严把进口关。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重点审核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涉案财物是否单物相符、移送文书内容是否准确、案件材料装订是否规范、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嫌疑人强制措施状态等。针对审查发现问题,要求侦查机关及时完善后重新移送,确保受理的案件符合规定。二是强化流程审核,严把过程关。主要监控案件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流程操作,特别是对案件办理流程是否不当回转、办结后是否及时结束流程、案卡信息录入是否准确等情况进行监管,避免因流程操作不当造成案件假性超期。三是实化结案审核,严把出口关。对已办结的案件,详细审核案卡填写、文书制作、办案程序、案件材料等内容,重点查看涉案财物处置情况、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建议修改制作文书或完善相关程序,符合规定后再予以送案。
二、抓住“三个重点”,实现流程监控全程化。一是对重点案件“重点把控”。把不捕不诉、撤回起诉等列为重点案件,建立流程监控通报单,分节点、按类别,全程进行监控。二是对重点人员“重点把握”。坚持“全员、全面、全程”监控原则,把每名检察官、每个案件、每个流程节点都纳入流程监控的范围,做到全覆盖。把问题频发和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检察官列为重点人员,对其办案流程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问题。三是对重点环节“重点把关”。及时制作流程监控日志和问题台账,做到办案和管理过程全面留痕,从而实现从受案审核、过程管理到出口把关的全流程覆盖,确保监控不出盲区、不留死角。把收送案、退补、换押、判决审查、文书公开等节点列为重点环节,做到“重点把关”。坚持“每日巡查、即时整改”,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三、完善三项机制,实现流程监控实质化。一是在完善通报机制上下真功夫。坚持即时通报制度,通报内容除列明存在问题和发生的环节外,还根据问题发生频次,分析问题发生原因,提供正确操作指引,最大限度减少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在完善内部沟通机制上使真力。与业务部门建立流程监控工作协调机制,根据流程监控情况定期向业务部门检察官反馈问题,积极征集业务部门改进工作和监控重点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大流程监控与案件评查、分析研判的融合力度,相关问题一并反馈整改。三是在完善外部联动机制上用真心。对侦查机关在移送案件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文书、电子卷宗制作、退查重报等问题进行专项分析,案管部门与公安法制部门积极沟通,及时完善案件受理标准,督促公安机关严格规范报送案件,在良性互动中共同提升办案质量。
肃北县检察院创新流程监控工作以来,有效提升了流程监控实质化、刚性化、专业化水平,同时杜绝了违反诉讼程序、重点文书缺失、超过案件办理期限等问题的发生。极大提升了流程监控效果,促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