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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检察机关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白皮书(五)

时间:2022-07-19 22:19:1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省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式方法,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彻落实到具体案件中,通过规范案件办理、持续跟进监督等手段,提升监督质效。积极与省生态环境厅沟通协调,共同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办理,探索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制度,形成保护生态强大合力,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

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案件质效。认真贯彻“持续跟进监督”的理念,高度关注诉前案件的整改落实,在全省集中开展了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对去年办理的生态环境领域752件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发现整改了一批办案不规范问题,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督促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根据专项行动督查反馈问题,先后下发了规范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十项要求》,从检察建议格式、内容、送达方式、跟进监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提升诉前检察建议精准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天水、定西、平凉、张掖等地积极落实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增强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办案效果。坚持以环境修复、生态治理为目标,积极跟进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做好公益保护“下半篇文章”。坚持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持续巩固“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新模式,探索建立生态修复基地,在办案中积极督促侵权人主动修复受损环境,构建以消除公益损害为主,兼顾赔偿、劳务代偿、易地补植修复的公益保护模式,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庆阳、洮河林区等地建立了生态修复基地,已组织130余名公益侵权人开展了生态修复实践,既起到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又以实际行动修复了生态环境,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强化执行监督,保障生态修复。集中排查和调研法院已裁判但受损公益未能有效恢复的案件,加强与法院联系,对有执行内容的案件及时跟进监督,确保执行到位;加强与行政机关联系,督促履职,确保其全面依法履职到位;加强与当事人联系,监督补植复绿到位、恢复原状到位、缴纳资金到位。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的141件涉及生态环保类公益诉讼案件,128件已经得到全面、及时、有效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