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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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检察:多维度,高质效 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时间:2024-05-08 08:47:40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杨晶 点击数:

2024年第一季度,共摸排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件,立案13件,其中环境资源领域7件,国有土地出让领域1件,等外领域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相关行政机关全部采纳检察建议,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质效日益凸显。

坚持生态优先甘做绿色发展“护航者”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安排部署,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的重点,聚焦培育打造“执检察之笔,绘生态之美”亮点品牌目标任务,审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线索和群众举报线索9条,立案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针对某矿业公司超量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行政机关积极采纳检察建议,并对超量开采矿产资源的矿山企业行政处罚,督促收缴超量开采矿产资源价款342.37万元,推动矿山企业恢复治理矿山生态环境35100.3立方米,扎实推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强化消防安全,拧紧生产生活“安全阀”全力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充分利用建立的“检消协作”机制主动对接消防部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监督3次,针对某酒店未设置自动报警系统、逃生通道数量不足以及某老年公寓高位水箱间和电梯机房未设置防火门、食堂操作间未用防火门和防火隔墙进行分隔等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件,着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力守土尽责,当好国有土地“看护人”。不断增强“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转变理念、创新工作方法,灵活运用圆桌会议、联席会议、磋商会等方式,采用“公益诉讼+行政检察”一体化检察办案模式,切实将检察建议的刚性落到实处,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针对某单位非法占用林地修建道路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缴纳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两倍的罚款6.59万元,并异地补种毁坏林木24棵。

紧盯中心大局,当好乡村振兴“助推器”开展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的支持,积极参与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工作中去,紧紧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建后管护问题,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和法治保障作用,与相关行政部门同向发力,形成协调有效、监管到位、保护有力的良好格局。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针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农药监管职责的行为,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为规范农资市场、切实解决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服务保障农业生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下一步,肃北县检察院将对照“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特色专项活动为载体,找准自身优势,持续精准发力,以实干担当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