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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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检察:“公开听证+司法救助”为失独家庭纾困解难

时间:2022-05-15 17:00:38 来源:第三检察部  作者:潘永春 点击数:

关爱弱势群体,为生活确实困难的刑事案件受害人给予司法救助,是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在基层检察机关办案实践中的落地转化。5月13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一场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社会公益服务者等应邀参加。

肃北县人民检察院朱岩检察长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审查起诉案件中发现被害人吴某霞系吴某有的唯一的赡养人,因吴某霞的死亡导致吴某友家庭生活困难,可能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为确保检察办案环节“应救尽救”,朱岩检察长主动到吴某友所在地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实地调查走访,向其所在地村委会、周围亲戚邻居及其本人了解吴某友生活生产状况及赔偿进展等相关信息。经调查了解,本案中被害人吴某霞系吴某友独女,受交通肇事加害死亡,无法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而被告人没有能力履行赔偿责任,吴某友又患肺部疾病,常年靠吃药控制,唯一的女儿不幸去世,使他失去了主要生活来源,故该案属于国家司法救助范围,于是向该院控申部门移送了本案的司法救助线索。

肃北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了此件司法救助案件,为增强司法救助的社会参与度,强化救助效果,让司法救助的温度可触可感,本着“能听证尽听证”要求,对吴某友申请司法救助案件召开此次听证会,就是否符合救助条件、救助测算是否适当进行公开听证。

通过听证,听证员对能否救助形成一致意见,均认为该案件实事清楚,吴某友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合理合法,应当给予其司法救助,帮助其渡过生活困难,以维护司法救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听证员认为检察机关就关系群众民生民利的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的作法比较“接地气”,拉近了党群关系,对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的过程中体现出的民生关怀给予高度的评价。

司法救助工作是一座连心桥,一头连着群众疾苦和困难,一边系着党和政府的关怀。下一步,肃北县检察院将主动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联动救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做细、做实、做优司法救助工作,推动检察司法为民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