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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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肃北县检察院2021年人大报告(五年工作)

时间:2021-11-25 20:54: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强化使命担当 忠诚履职尽责

为推进肃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2021年11月20日在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代检察长 朱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市政法会议及检察长会议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持续狠抓检察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总体呈现出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肃北发展大局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扎实推进“六项重点工作”, 积极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为肃北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更精准、更实效的司法保障。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围绕“平安肃北”建设,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违法犯罪活动。五年来,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41件74人,依法提起公诉191件241人。其中批准逮捕30件54人,不批准逮捕12件21人,起诉153件217人,不起诉37件42人。通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行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脱贫攻坚工作如期完成。充分发挥检察优势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对包挂的马场村、城关村等6户帮扶户因户施策、精准发力开展帮扶工作,紧盯帮扶户“急、难、愁、盼”问题,入户80余人次,及时解决就业、住房、取暖、医疗等生产生活中具体困难20余件。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成效明显。严厉打击破坏资源环境犯罪活动。五年来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件 2人。针对近年来肃北县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难点多的问题,借助中央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要求,积极与国土、林业、环保部门沟通,摸排矿山恢复治理及其他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线索85件,立案85件,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件,全部整改完成。认真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等专项行动,全力构筑肃北生态保护的绿色防线。

——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积极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五年来,严厉打击影响企业正常运行的各类犯罪,依法办理涉企职务侵占案、伪造公司印章案、盗窃案、重大责任事故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等8件13人,保证民营企业有序发展。深入民营企业80余次,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企业依法维权意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始终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加大排查力度,实现线索摸排全覆盖,坚持依法严惩方针,认真落实提前介入机制。2019年成功办理王某某等3人涉恶案件1件,形成打击整治的长效机制,为实现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反腐败斗争持续推进。全力配合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共转隶3人至监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坚持讲政治、顾大局,主动适应办案工作新模式,积极探索有效衔接的良性机制,提前介入2起职务犯罪案件,并提出检察审查反馈意见,均被监察机关采纳;成功起诉刘某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高质高效完成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

——开创社会治理工作新局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件件有回复制度,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22件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1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10场次,公开听证8场次。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份。为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开展法治进校园16次,累计受教育5000余人。五年来共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件,做出不起诉1件1人。

二、 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守客观公正的履职立场,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理念,努力在服务大局中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

——固本强基,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提前介入侦查33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撤案8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件,抗诉3件得到改判。加大社区矫正检察规范化建设力度,全县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虚管问题的发生

——精准聚焦,做强民事检察。持续加强对法院生效判决、调解书的监督,“长期弱项”民事检察工作明显起势。五年来共受理民事检察案件6件,制发督促纠正民事审判违法违规检察建议6份,均被法院采纳。

——攻坚克难,做实行政检察。积极承担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职责。五年来共受理行政检察案件15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份,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采纳并回复;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提高了行政机关履职纠错的主动性、积极性,保障了行政处罚权的正确行使,有效提升了检察司法公信力。

——积极探索,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五年来共发现和受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0件,依法立案110件,通过履行诉前检察建议程序督促整改落实56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00%,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2017年在办理观音山矿区破坏环境一案中,针对前期政府垫资进行环境修复的情况,迅速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向被告人追缴生态恢复维修资金179万元,达到了打击刑事犯罪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共赢。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十佳法律监督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八个优秀立案监督案例之一。

三、全面落实改革部署,增强检察工作发展动力

坚持把深化司法改革作为激发内生动力、破解发展难题的抓手,着力在“精装修”、抓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和公信力。

——突出实效,业务职能配置不断优化。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12个科室整合为5个部门,按照专业化办案要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落实检察官员额制,先后完成7名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推动司法办案扁平化管理,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深化“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司法责任制,以求极致的标准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各类案件62件,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依法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共列席审委会5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充分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有效促进嫌疑人、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保证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和自愿性。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通过召开座谈会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达成有效共识,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五年来适用认罪认罚案件88件105人,适用率达100%,全部适用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100%,上诉率为0。

——提高办案质效,全力优化检察环节“案-件比”。深入推进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全面有效引导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侦查。通过每月数据分析研判,强化检察官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将“案-件比”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实行月通报制度,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程序空转,努力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加快智慧检务建设。充分发挥智慧检务的支撑作用,主动接入政法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与其他政法部门共享数据。先后建成云桌面系统为基础的检察工作网、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和规范化检察听证室等技术设施,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解放检察“生产力”。

四、持续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四个铁一般要求,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

——着力强化政治能力。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断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政治引领作用不断凸显。

——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狠抓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要求、扎实推进,有力筑牢了队伍政治忠诚,充分展现了检察队伍新形象。坚持刀刃向内,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充分提升了办案质量。聚焦顽瘴痼疾,分类施策,标本兼治,查纠整改了一批制约检察工作的深层次问题。立足主责主业,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着力抓好党风廉政。认真配合做好省院巡视和市院巡察“回头看”工作,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和“回头看”等方面查找出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三个规定”,开展廉政约谈100余人次,组织警示教育活动30余次,集中廉政教育80余次,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着力抓牢检务公开。深化检务公开,着力打造“12309”便民快捷绿色服务通道。五年来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63条、公开法律文书 171份,重要案件信息86件,办理律师预约52件。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在“两微一端”发布信息3000余篇,省市级以上媒体发稿30余篇,有力提高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和改进检察工作

五年来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各方面监督之下,自觉强化履职制约,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部署和要求。把严格执行党委决议、决定作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坚持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根据县委、政府工作部署,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始终与全县工作大局同频共振,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情况,接受专项评议,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抓好审议意见落实。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视察,接受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把代表的监督支持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

——不断拓宽外部监督渠道。积极探索建立检民互动交流平台,开通检察官方微博、微信和门户网站,重大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工作座谈会、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拓展了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途径和渠道,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的工作历程,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加强,在创新中前进,先后荣获省市集体荣誉20多项,其中集体三等功4次;先后有1人荣记“个人一等功”,6人次荣记“个人三等功”, 16名干警28次荣获各类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全体检察人员努力拼搏、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的工作也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服务大局方面,检察工作的前瞻性和精准度不够强;二是司法办案方面,“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平衡;三是在法律监督方面,监督力度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不相适应,监督刚性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党代会部署要求,紧盯全县发展大局,围绕“四大检察”“六项重点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履职担当,积极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以 “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面履行检察职责。

一、以更高的政治站位,确保检察政治方向。坚持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

二、以更加坚定的决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聚焦“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主动服务“六稳”“六保”,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大局,进一步落实“平安建设”责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更加注重突出打击犯罪、规范司法行为、优化服务方式、细化保障措施,努力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助推长效常治,为促进肃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三、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紧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拓展监督领域、细化监督措施、用活监督资源、提高监督能力上寻求突破。突出监督质效,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把检察监督做成刚性。当好法治秩序的建设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在高效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基础上实现检察价值。

四、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在深化中巩固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办案的实时监督和动态管控,完善检察权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促进检察官履职尽责办好案,确保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

五、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打造肃北检察铁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铸造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从严从实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2022年工作思路和安排


2022年我们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律自觉、检察自觉,把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落到实处,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第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坚守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持续强化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整个过程,严格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报告检察机关重大事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保持检察机关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第二、围绕中心顾大局,切实增强法治自觉。紧密围绕“六稳”“六保”、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等任务,优化、强化检察保障措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始终。

第三、立足职能强监督,切实增强检察自觉。立足宪法,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促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更新监督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四、持之以恒抓落实,切实增强行动自觉。以持续推进检察履职现代化,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以能力和绩效为核心的考核评价机制。持之以恒从严治检,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满意。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实践呼唤新担当。我们将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砥砺初心、勇担使命,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县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