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2021年7月26在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肃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段利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县检察院报告2021年上半年检察工作,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六项重点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履职担当,积极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全县中心工作大局中,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锲机,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发展、协调推进。
一、聚焦中心大局,护航全县高质量发展
(一)依法履行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1至6月,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为0件,同比下降100%;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件16人,同比案件量下降23.08%。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5件9人,起诉案件均做出有罪判决。数据表明,全县刑事案件发案率持续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切实保障了社会平安稳定、发展规范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二)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立足于化解矛盾、教育挽救,依法促成1件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依法妥善处理信访案件4件。注重对社会风险的排查研判,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上半年开展全县综治、禁毒、反邪、扫黑除恶等集中宣传6场次,深化“检校共建”,落实分管副检察长担任法制副校长制度,开展法制辅导课2次。
(三)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注重落实“少捕慎捕少监禁”政策, 1至6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刑事案件7件11人。秉持“慎诉”理念,善用、用准、用好相对不起诉裁量权。依法做出相对不起诉5人,共向法院提出认罪认罚从宽的量刑建议10份,均被法院采纳。
(四)主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着力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和保障,2021年1-6月,共走访民营企业14家,召开检企座谈会2次,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集中走访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和部分企业,就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专项调研,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法规。
(五)着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坚持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并行,健全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能力,努力把法律监督职责做实做强做优。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不起诉3件5人。推进罪犯适用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机制,全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没有发生脱管、漏管情况。社区矫正在册社矫人员合计11人(其中管制0人,缓刑10人,假释0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法院决定12人,监狱决定0人,公安机关决定0人)解除矫正4人。努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加强对民事诉讼各环节的法律监督,受理审查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件,坚持纠正审判程序违法和加强执行活动监督并重,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1件。受理行政检察案件1件,为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采纳并回复1件。
(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全力打造公益诉讼品牌,确保公益诉讼方向正确、行稳致远。上半年,共发现和受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件,依法立案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通过履行诉前检察建议程序督促整改3件。认真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持续推进“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全力构筑肃北生态保护的绿色防线。
二、从严治检,夯基强检,全方位加强自身建设
(一)抓实政治能力建设。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
(二)抓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拔补充院班子成员1名,调入2名优秀年轻干部,检察队伍活力不断显现。深入推进业务素能建设,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上半年班子成员讲课6次,组织公诉观摩、业务竞赛、法律适用研讨等活动5场次。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配合做好省院巡视和市院巡察“回头看”工作,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和“回头看”等方面查找出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三个规定”,开展廉政约谈46人次,组织警示教育活动 5次。组织集中廉政教育2次,打造令行禁止、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纪律部队。
(四)抓牢检务公开建设。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制度,上半年,及时准确地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3条、公开法律文书 10份,重要案件信息17件,办理律师预约3件。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在“两微一端”发布信息72余篇,市级以上媒体发稿6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有了新提升。
三、强化措施,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部署开展以来,我院党组将其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及时成立了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印发《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切实做到了任务明确、要求严格、措施具体。将学习教育做为贯穿教育整顿的政治红线,深入开展了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既开展好“规定动作”,又创新“自选动作”,为教育整顿工作顺利推进夯实了坚实的基础。在查纠整改环节,我院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化思想发动上激发内生动力,针对部分干警存在迷惘、观望、矛盾、侥幸等心理,深入开展“交心解结”式的谈话,让全院干警进一步明白政策导向,抓住政策时机,主动说明问题,针对第一、第二轮自查填报中的突出问题和弱项短板,进一步强化思想发动和政策宣讲,切实推进查纠整改落细落实。
自3月份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以来,我院已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23次,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14项,举办读书班及轮训班5场次,专题党课3场次,理论测试4次,廉政警示及英模报告会9场次,开展谈心谈话84人次,自查自评重点案件42件,交叉评查案件34件,开展“为民办实事”8项11件,省、市、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检查督导组来院检查督导12次,确保了教育整顿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高质量完成。
2021年上半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理念还需更新,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仍然不够、刚性仍然不足,检察人员重办案轻监督的思想依然存在;三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够平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虽有起色但仍然相对薄弱;
下半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按照本次大会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握工作重点,进一步提振精神、强化措施,聚焦主业、改进工作,努力为肃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对标新部署新要求,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同向发力。深化落实政治优先评价标准,督促全体检察人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履行工作职能,服务中心大局。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大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持之以恒抓好“六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履职尽责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精准服务“六稳”“六保”,依法保障乡村振兴。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美丽肃北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立足检察实际,深耕主责主业。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虚假诉讼、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拓展监督广度和深度。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加大重点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规范拓展案件范围,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四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做到“四大检察”齐头并进、同步发展,确保县委、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主任、副主任,各位副主任,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直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开创肃北检察工作新局面,为自治县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