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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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肃北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11 20:39: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大会文件之二十二


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9日在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段利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省市检察长会议及县委工作会议部署,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紧围绕统筹推进县委“135+”发展战略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力投入平安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一是深化平安肃北建设。把平安作为极为重要的民生紧紧抓在手上,多措并举保稳定。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612人,经依法审查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1人;受理公安和监委移送起诉案件3543人,依法提起公诉2533人。坚持从群众身边的小案做起,坚持宽容不纵容,秉持最大的司法善意教育挽救案件当事人,依法做出相对不起诉10人。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批准逮捕7人,起诉10人,为人民群众捂好“钱袋子”,网络空间不容犯罪藏身。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经营发展。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严格落实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11条执法司法标准,持续深化“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共走访民营企业36家(次),召开检企座谈会4次,提供法律咨询40余件。依法妥善办理疫情期间涉民营企业案,依法对某矿企负责人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作出不起诉处理,确保该企业复工复产。

三是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讲政治、顾大局,主动探索与监察机关有效通畅衔接的良性机制,高质高效完成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积极参与“8.24”重大死亡事故专案组调查工作,提前介入引导监委查办的2起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提出检察审查反馈意见,对刘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依法提起公诉,坚决打击破坏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

四是为民执法为民解忧。关乎人民群众的揪心事、操心事、烦心事,工作再难也要做好做实。全年新收到群众来信来访6件,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及结果答复率100%,做到了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积极开展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等工作,依法促成6件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发放司法救助金3093元。深化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和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制度,依法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件,并以此开展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和帮教工作,把对未成年的保护做得更实、更细。

二、主动适应时代发展,扎实履行法定检察职责

一是努力做优刑事检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共提前介入侦查13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撤案24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件,决定不批准逮捕1人,抗诉18人得到改判。加大社区矫正检察规范化建设力度,全县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虚管问题的发生坚持极致标准,办案标尺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穷尽细节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量刑建议工作,全年认罪认罚适用率100%,量刑建议采纳率100%,公诉案件法院均做出有罪判决。业绩考评从数量论英雄向质效定高低转变,打紧每一个办案环节,全年达到刑事案件质效最优“案-件比”1:1,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和“案-件比”绩效考评率位列全省基层院前列。

二是努力做实民事行政检察。“长期弱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明显起势,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件,制发督促纠正民事审判违法违规检察建议2份,均被采纳。“短板中的短板”行政检察铆劲提速,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件,同比增长了350%,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9份,引起了高度重视,推动解决非诉执行难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已成为肃北检察新的业务增长点。

三是努力做亮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共发现和受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2件,依法立案32件,通过履行诉前检察建议程序督促整改落实24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00%,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认真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持续推进“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全力构筑肃北生态保护的绿色防线。

三、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一是坚持政治建检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做为强化党的领导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自觉接受县委和上级院巡视,严格落实政治责任,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县委、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强班子带队伍不松劲。优化队伍结构,新提拔任用副检察长1名,选调年轻高素质干警2名,招录聘用制书记员4名,遴选员额检察官1名。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用好“学习强国”、“检答网”、“中检网”等学习交流平台,队伍年轻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

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懈怠。自觉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的落实,抓早抓小,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继续保持队伍“零违纪”。认真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司法行为不断规范。

四是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不放松。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参加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审议了我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题工作报告,给予了我们工作极大的支持和推动。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及时准确地发布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切实加强宣传提升检察工作影响力,所办案件

高检院影视中心拍摄专题片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践行党和人民要求,检察工作有了新的发展进步,这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热忱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回顾2020年的各项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新时代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落实,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重配合协调轻监督制约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还有待提升,办理民商事、电信网络等案件能力还需加强。持之以恒解新题、答难题,是我们担当尽责的重大考验,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1年工作思路和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检察机关必须担当有作为。我们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律自觉、检察自觉,把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落到实处,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把为大局服务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使命。聚焦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主动服务“六稳”“六保”,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大局,更加注重突出打击犯罪、规范司法行为、优化服务方式、细化保障措施,积极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的推广使用工作,努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助推长效常治,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多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二是更加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紧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拓展监督领域、细化监督措施、用活监督资源、提高监督能力上寻求突破。突出提高监督质效,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把检察监督做成刚性,当好法治秩序的建设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在高效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基础上实现检察价值。

三是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以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推动以案件质量考评“案-件比”为核心的绩效考评体系建设,努力将工作做到极致。提升检务科学管理水平,升级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推进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担当。我们将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砥砺初心、勇担使命,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自治县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