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6日至6月26日,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5年8月1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共识。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当做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和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以最严标准、最硬措施、最实作风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职责。院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兼任。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统筹协调、检查引领与督办落实。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检察长牵头抓总、靠前指挥,班子成员带头整改、领衔推进,责任部门迅速行动、各司其职,形成了全员参与、同频共振、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对标对表,完成整改任务。8月27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制定印发《中共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见到成效。9月28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班子成员开诚布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会后及时将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报送至县纪委监委巡察办。
(四)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实效。加强日常督办检查,建立半月调度会商机制,要求各责任部门每半月向工作专班报送整改进度,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督促抓好整改落实。9月15日、12月1日两次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并明确下步工作要求。对尚需继续解决的突出问题,紧盯不放,持续用力,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条条改到位。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且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肃北县检察院精心制作了针对未成年学生群体的“青少年犯罪预防”“远离校园欺凌 共建阳光校园”“抵制校园暴力 健康快乐成长”“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我的安全 我做主”“我的职业畅想”以及针对教职工群体的“强制报告制度解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多类普法课件,不断提升法治教育主题内容的针对性、有效性。二是检察干警精心挑选一起因校园欺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的案例,并改编成为剧本,以情景剧来演绎案情,开展模拟听证会,学生们扮演了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律师、公安民警等角色,“亲历式”地体验了检察官的工作内容。通过“情景模拟+公开听证”的方式,让同学们亲身参与到案件办理过程中,“零距离”感受法治文化,体验了一场沉浸式的法治“剧本杀”。三是依托“肃雅”未检办案团队,由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向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转变,充分运用民事、公益诉讼等多项检察职能,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做好未成年人源头治理。以“肃雅”未检工作室为支点,探索构建“奶茶议事+牧区听证+蒙古包释法”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不公开听证、检察和解、释法说理、法律援助、“背靠背协商”等综合履职方式,推动个案办理向社会治理转变,凝聚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大合力。
2.存在重办案轻监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强化监督能力,购买并学习全国人大法工委专家编写的《刑法释义》、《刑法全厚细》、《刑事诉讼法全厚细》、《侦查监督规范办案一本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释义与实务指南》《刑事审判参考》。积极自学新颁布的司法解释7部,检委会学习提升案件质效文件9次,通过学习提升了监督能力。二是提高监督质量,用检答网和人民法院案例库检索案例9次,学习监督案例要旨。积极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在办理案件中,发现侦查活动违法问题,向肃北县公安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4份,侦查监督活动监督率达60%;针对肃北县公安局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开展监督立案工作,发出立案通知书2份,肃北县公安局立案2件;针对肃北县公安局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开展监督撤案工作,发出撤案通知书,肃北县公安局撤案1件。针对肃北县法院判决裁定文书判项表述不完整的问题,积极开展类案审判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份。三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在办理李某、石某某等5人非法制造、运输、储存爆炸物案中发现爆炸物管理漏洞,向肃北县公安局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消除安全隐患。
3.履行全面管党治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制定并印发《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签订责任书。按照党组书记与党组班子成员、党组班子成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10份,将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三是定期研究部署。今年以来,院党组共召开3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重点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四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落实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开展“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层层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为新任职干部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截至目前,共开展廉政谈话5批次。
(二)本次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细方面
(1)理论学习不深入。2022年召开党组会议37次,其中有25次未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纳入首要学习内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且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重点学习内容,并安排院领导进行专题辅导讲座2次,组织全院开展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8场次,邀请县委宣传部列席旁听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次。二是通过党组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年主动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4次,报告重大事项5项,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3次。三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抗牢管党治检主体责任,通过召开4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2次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研讨交流12人次,不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2)学习成果转化应用为推动检察工作还有差距。围绕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等重大决策部署与新时代检察机关法 律监督等重点工作任务结合不紧密,未结合岗位职责和实际工作开展系统学习和解读。2022-2024年,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 职工学习会议均未安排《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内容。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且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组织开展“回炉”“补课”4次,并及时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程,开展专题学习研讨6人次。二是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截止2025年11月30日,共选派干警参加省市政治轮训26人次,参加网络培训4批次21人次,切实提升干警政治素能和业务水平。三是切实推动学习效果转化,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具体办案中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参与县委社会工作部信访案件集中化解矛3件,妥善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件。
2.贯彻落实本行业、本系统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
(1)对标最高检工作要求还有差距。2022—2024年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书”等方面理解不深不透,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资源没有形成整体合力,社会支持体系不够完善,未形成系统化的司法保护机制。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且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县检察院牵头与县政法委员会、教科局、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签订了《关于建立肃北县未成年人保护宣教联盟合力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开展座谈。由县检察院牵头,联合县政法委员会、教育、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共同成立未成年人“法治进校园”宣教联盟,向全县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其他监护人、学校教职员工开展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一个宣教团队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多种角度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肃北县检察院将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检察干警担任“法治辅导员”工作与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着力凸显“法治副校长”“实职化”,目前共有包含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及未检办案人员在内的4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任职学校覆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每名“法治副校长”除到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校园安全建设、指导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外,还依托春秋学期开学季、“六一”国际儿童节、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立足地区实际,主动或受邀到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和各类法治体验活动,用心用情将“法治大礼包”送到更多孩子的手里,帮助孩子系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三是充分发挥“未检+公益诉讼”履职工作。针对学校教师、家长电话反映出的学校周围自助超市经营者不限制未成年人购买烟酒、自助麻将机店未对未成年人进出进行限制等存在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安全隐患的问题,联合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开展实地监督检查4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余次,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份,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建立全社会参与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协作体系。
(2)行政非诉执行和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不够全面,劳动仲裁错误和违法裁决的案件监督不够有力,投诉的劳动仲裁案件未能及时监督检察。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一手托两家”的职能,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法院、行政机关违法线索5条,梳理分析行政机关革新问题4条、共性问题1条;法院共性问题1条,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份,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1份。二是加大对劳动仲裁案件裁决后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案件的支持起诉力度,办理王某某支持起诉案,帮助王某收集证据,提供法律咨询,向法院制发支持起诉意见书1份,支持起诉意见被法院采纳。三是强化对用工企业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普法宣传,深入马鬃山开展普法宣传6场次,覆盖企业12家。
3.规范化监督存在短板
(1)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监管职责认定不准确。2024年农水局履行废旧农膜回收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时,发出检察建议后,跟踪督查不及时,农膜污染问题仍未改善。2024年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主管部门将压力全部传导至乡镇政府,无法形成整改合力。2024年相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非诉执行的6件案件均因程序问题被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农膜问题无改善的问题,再次对农膜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3份,提高检察建议针对性和可行性,帮助乡镇建立农膜回收长效机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除与土地流转方《土地承包合同》,督促农膜污染方回收清理废旧农膜5040千克,农膜回收率已达到80%以上。二是针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被裁定不准予执行的问题,与县法院、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会签了《关于在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办理中加强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的意见》,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咨询协作、制度保障、办理办理程序等方面建立长效协作机制,提升行政非诉执行执行检察监督履职能力,相关经验做法被《甘肃日报》刊载。三是针对监管职责认定不清的问题,与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咨询协作机制的方案》,《方案》整合三方职能优势,借助县人大法工委、县司法局外部协作,打破单一主体认定的局限性,通过常态化沟通、规范化流程、专业化研判,实现法定职责认定从“个案协调”向“机制化解决”的转变,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供有力保障,形成权责清晰、衔接顺畅的认定闭环,有效提升公益司法保护的效率与公信力。
4.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
(1)党组对管党治党和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干部管理上存在老好人思想,管理力度不够。按照检察官要求八小时以外干警日常生活监督力度不够、监督缺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增加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的理解。2025年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会议2次,制定印发《肃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肃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明确各党组成员的分工和完成时限。二是通过检察长讲党课、学习《准则》和《条例》、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会、开展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强化学习教育,及时组织干警学习有关违反禁令、中央“八项规定”及身边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注重把警示、禁令教育与专项活动有机结合,坚持正确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检环境。三是深化案例警示教育,定期选取政法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教材组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组织全院干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承诺书22份、遵守作风纪律规定承诺书24份,不断增强检察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四是根据新时期、新阶段检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制定《肃北县检察院班子成员和干警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对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干警重点监控,确保重点业务部门的员额检察官和干警廉洁从检。五是深入开展检务督察,截止目前全院共组织开展纪律作风等为主要内容的检务督察5次,全院干警纪律规矩意识不断提高。
(2)接待不规范。 2023年4月7日14号凭证,支付接待费353元,只有电话记录,没有接待函。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对本次巡察反馈的所有涉财务问题,由党组书记对办公室、财务部门、分管领导开展一次工作约谈,对制度执行不严格、审批把关不负责的问题开展批评谈话。二是严格规范接待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公务接待管理审批,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安排就餐住宿等,确保接待费用、陪同人数符合规定。三是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报销审批流程进行费用收支和资金结算,坚持公务卡统一结算按标准流程报销。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详细解读公务接待制度及公函的重要性,建立公务接待台账,每月进行核查,避免无公函接待情况再发生,用严密规范完善的制度机制杜绝违规接待情况的发生。
5.信访处置机制落实不到位
(1)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尚未树牢。2022年至2024年,未对办案中的矛盾风险点及隐患进行及时准确的分析研判,综合运用法治化开展领导接访包案、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引导说服等办法化解矛盾纠纷不多,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效率不高。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且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科学高效的检察机关案件风险隐患评估预警机制,2025年开始,本院在受理案件时将风险评估提示表附在每个案件中,提示检察官认真对各类风险事项全面评估,准确选择风险等级。建立了《关于建立科学高效的检察机关案件风险隐患评估预警机制的意见》,做好处置预案。同时抓实案件办理监控审核工作,今年以来,共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3份,发出口头监控10件次,校验问题案卡101次。今年以来,受理县综治中心转办1件案件当事人不服执法程序不规范的申诉案件,本院根据调查及时向案件承办人提出风险提醒,同步开展了释法说理工作,至目前,当事人没有进行重复信访。二是推动检察信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应”与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度融合,2025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6件,严格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每案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确保涉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落地见效,没有发生重复信访、越级上访的情况。三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化解第一责任人制度与领导包案制度,年初建立院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值班制度,持续推进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常态化、规范化。以民族边防地区矛盾化解为切入点,加强检察履职调查研究,并报省、市检察院立项,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其工作经验在《甘肃日报》上刊登。四是认真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一体履职联合性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开展办案做细、做实周围牧民群众的释法说理、化解疏导工作,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当下,全年共开展普法宣传17次,开展法律咨询38人次,开展刑事和解3件3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五是以检察听证与人民监督员工作为切入点,对检察环节作终结处理的案件,均组织公开听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今年以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已组织公开听证15件次,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20件次,切实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提质效。
6.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1)文件材料审核把关不严,“三审一签”制度执行不严格。《2022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肃检党组发〔2023〕1号)、《关于召开2022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请示》(肃检党组发〔2023〕2号)均未盖章;《2024年度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第二部分和最后一段出现文字错误;2023年、2024年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内容雷同,没有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且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政务精细化管理。由院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1次政务管理内部工作会议,结合办文办会、纪要收发、后勤服务、档案管理等岗位职责,全面梳理查找当前办公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不到位、政务管理粗放式、纪律作风散漫等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点名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切实提升办公室服务质效和管理水平。二是对照存在和发现的发文行文不规范问题,研究制定《肃北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公文签发审批流程。政治部和办公室分别制定党组发文和院发文管理制度,明确发文审核签发流程,靠实审核签发人责任,切实加强公文、印章管理。三是加大检察干警综合素能和业务培训,先后选派4名干警参加了省、市、县相关部门举办的公文写作、宣传思想和舆情引导、档案保密、财务管理等4个专项教育培训,努力提升检察干警的综合履职能力。
(2)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2024年组织生活会缺少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内容;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只召开第一、二季度廉政约谈暨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缺少三、四季度廉政约谈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的内容。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会议记录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通过观摩学习、制作模板等方式督促规范各类会议记录。二是对近三年组织生活会开展“回头看”,深入查找程序不规范、不严谨,会议材料质量不高、收集不全等问题,列出“负面清单”。今后要严格组织生活会程序,扎实做好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三是抓好廉政警示教育。每季度结合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及时对干警进行廉政警示教育,时刻绷紧“廉政弦”,筑牢思想“防火墙”。今年以来,年内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6次,发送“节日廉政提醒”6次。
7.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1)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辣味”不足。近三年个人查摆问题没有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因分析和今后努力方向不深不透,针对性不强。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且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2次党员大会和4次支委会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站位和认识,从加强党组建设、增进党组团结的高度,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坚决杜绝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简单化、形式化。二是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今年9月下旬根据县委第七轮巡察要求,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规定要求,精心部署、扎实安排、认真开展谈心谈话30人次、提出相互批评意见28条,高质量组织完成了县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抓好整改落实。会后,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了“三单一账”(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整改落实台账),并安排专人对相关资料定期整理归档,做好整改销号,狠抓整改成效。
(2)谈话内容流于形式,谈心谈话质量不高。2023、2024年组织生活会 谈心谈话只有谈话人记录,没有被谈话人表态,谈话人只对被谈话人提出要求,甚至谈话人和被谈话人混淆。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且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求完善和执行好谈心谈话制度,建立谈心谈话记录审核机制,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谈心谈话记录进行审核,不符合谈心谈话“两谈两提”要求的一律要求重谈。使党内谈心谈话切实达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形成共识、增进团结的目的。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以巡察整改为抓手,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服务保障肃北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交出一份让县委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整改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37-8128314,电子邮箱:120648968@qq.com。
中共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1月15日